首页 > 肥西分所 > 交易信息 > 交易公告 > 农村集体经营

肥西县丰乐镇蒋岗村村民委员会原址一处房产转让

【信息时间: 2016-06-13  阅读次数:

一、项目概况

委托方承诺本次交易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项目名称

肥西县丰乐镇蒋岗村村民委员会原址一处房产转让

项目编号

2016NECJ0220

委托方

肥西县丰乐镇蒋岗村村民委员

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肥西县丰乐镇四丰路旁蒋岗村村民委员会原址一处房产,总建筑面积289.67平方米,具体为三幢单层砖木结构办公楼,层高3M,建成时间:2006年3月。该项目院内有一处中国移动通信塔及通信房,占地面积约为6平方米,从2014年开始租给移动部门,租期15年,租期结束后由中标方和中国移动部门自行协商处理。该项目产权为肥西县丰乐镇蒋岗村村民委员会所有,规划用途:办公,无产权证,土地性质:集体,现临时租赁给他人,中标后由丰乐镇蒋岗村村民委员会负责清空。转让底价:171000元, 竞价保证金:12万元。
上述标的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查为准;本次转让房产位于肥西县山南镇四丰路旁。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丰乐镇政府批准同意处置,合肥华宇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房地产价格评估评估报告书 》(估价报告编号【2016】036号),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71000.00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批准。

标的用途要求

无。

对意向方资格的要求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对意向方的特别要求

(一)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现场踏勘联系人:孙先生;电话:18110918326),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转让房产现状及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且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过户、交接等手续,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三)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己方是否符合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政策规定(如二手房转让的相关税费政策等),如受让方因此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转让标的过户手续的,相关责任及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五)转让方向我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资产评估报告》;   2、农村产权交易授权委托书;   3、转让标的权属证明文件;   4、转让方申请及丰乐镇政府批复;   5、资产转让要求;   6、村民代表会议记录;   7、其他。   以上材料意向受让方均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我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我中心对转让标的任何担保责任。 (六)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七)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fxzbtb.cn/main/),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八)在公告截止时间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价款与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受让方应于《中标通知书》出具之前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并且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转让过程中相关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手续由转让方协助办理。

中标人

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公告及

竞价期限

公告期:2016年06月13日 9:00始至2016年07月08日 17:00

网络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2016年06月13日 9:00起至 2016年07月12日 9:00,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十一

竞价阶梯

标的每轮加价幅度:1000.00或其整数倍。

十二

项目报名登记、咨询

报名时间:公告期内。

报名登记详见《意向方报名及竞价》 条款规定

联 系 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551-68825087

传 真 0551-68837388

地 址 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路与普贤路交口300米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产权交易部

 

 

 

二、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

凡对本公告转让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请在公告期截止前缴纳竞价保证金并至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联系地址、联系人信息详见项目概况第十项规定):

1、竞价保证金的支付及处置

(1)意向受让方须于本公告期截止前向我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①收款单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肥西农村商业银行桥头支行;账号:20000276887610300000018;②收款单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农行肥西县支行;账号:12-283001040009389;③收款单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西县支行;账号:182700996072

(2)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时须确认保证金已经到账,否则将影响报名为了确保意向承租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报名前到账,请各意向承租人提前一天办理相关手续

(3)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缴纳竞价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转账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纳竞价保证金。

(4)自然人交纳竞价保证金应通过银行只能采取转账的形式不得以现金形式转账)交至我中心指定账户,不得由他方代为纳竞价保证金。

(5)竞价保证金纳方名称与意向承租人名称必须一致。

(6)本中心将在合同签订并报本中心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转让人的竞价保证金,其他意向人的竞价保证金在转让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2、报名登记

(1)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保证金往来汇款凭证

⑤承诺函意向申请登记表(见附件)。

(2)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保证金往来汇款凭证

④承诺函意向申请登记表(见附件)。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

三、意向受让方的竞价

我中心指定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网站(http://www.hfztb.cn/hfjingjia/)为本次网络竞价平台,依照《农村产权竞价手册》组织竞价。

(1)完成现场报名的意向竞买人,由项目负责人将竞买人信息录入系统。竞买人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系统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库的竞买人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竞买人,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中选中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参与竞价。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农村产权竞价手册》。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1

网络动态报价须知

1、本次竞价是依照《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农村产权竞价手册》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本次标的公开转让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根据本项目公告,合格意向受让方可登录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系统参与本次竞价活动。

3、凡进入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的意向受让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本《竞价须知》及《农村产权竞价手册》,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

4、本次竞价标的为:详情见本项目公告。

5、“网络动态报价方式”流程如下:

1)阅读须知。意向受让方须仔细阅读本项目公告、本《报价须知》及《农村产权竞价手册》。

2)了解标的。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查看转让标的,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转让公告截止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标的转让范围并认可标的现状及转让要求。

3)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截止前将竞价保证金支付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完成报名登记手续,经我中心审核通过者取得竞价资格。因逾期或未交竞价保证金、未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及未通过审核而导致意向受让方不能参与竞价的,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4)系统登录。意向受让方在完成报名登记和信息录入后,应当立即用账号和密码登录我中心电子竞价网站修改初始密码。若因未及时修改密码导致账号被他人使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已经加入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库的意向受让方可凭原账号登录。

5)参与竞价。意向受让方在修改密码后再次登入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中选定报名的项目,点击参与竞价。

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意向受让方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力。   

具体报价时间为: 详见项目概况第六条。

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意向受让方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并为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具体流程如下:

①转让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受让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现有最高有效报价。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标的每轮加价幅度:详见项目概况第十二项。

②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受让候选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受让候选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具体报价方法详见《农村产权竞价手册

5)成交确认。竞价结束后,最高报价者成为受让候选人。我中心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公示,如无人提出异议,将出具《中标通知书》,受让方应于公告规定时间内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按照公告约定进行付款。否则,我中心将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进行查处。

6、意向受让方不得有操纵、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免责条款

1)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填写注册报名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意向受让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的,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受让方首次向项目负责人申请竞价,获得账号密码后必须立刻登陆修改密码,否则引起账号被他人使用,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3)意向受让方应对自己的注册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意向受让方使用。因意向受让方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住所)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肥西县丰乐镇蒋岗村村民委员会原址一处房产转让项目(项目编号2016NECJ0220)的意向受让方申请登记、资格审查、竞价、产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                         

附件3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意向承租人姓名)授权        (代理人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肥西县丰乐镇蒋岗村村民委员会原址一处房产转让项目(项目编号2016NECJ0220以本人名义办理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竞价、房租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承租人(签字):                            

意向承租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4

                   承 诺 函

致: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对贵方《肥西县丰乐镇蒋岗村村民委员会原址一处房产转让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表示完全认同,遵照公告及竞价文件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并承诺,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公告及附件,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完全同意公告及附件制定的交易规则。

    2、我方已于公告前查阅了本项目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权属证明、评估报告、资产清单等。并已于公告截止前完成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标的情况、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对标的现状及资产转让的相关内容均无任何异议。

3、我方确认并承诺,完全接受公告及所附合同的全部条款,并保证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按时支付转让价款及服务费,否则贵中心有权提交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查处。

  4、我方确认并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书面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意向受让方(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5 :                                         

意向申请登记表

意向方名称

 

是否标的

公司股东

是□/否□

是否标的

公司管理层

是□/否□

是否标的

原承租人

是□/否□

联系信息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拟参与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的编号

 

意向方

所提供材料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竞价保证金交款收据

自 然 人

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

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

竞价保证金交款收据

意向方承诺

1、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发布的公告,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

2、我方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贵方发布的公告中制定的交易方式和规则,自愿参加本项目竞价。

3、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4、我方保守在交易过程中知悉的项目委托方的商业秘密,未经许可披露或使用所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意向方签章

年    月    日

受理机构签章

附件6

                  资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资产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位于:             ;产权证号:          ;房屋结构:            ;房屋用途:            ;房屋面积:            

转让标的详细情况见合肥华宇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房地产价格评估评估报告书 》(估价报告编号【2016036号

第二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对转让标的拥有有效的处分权;

(二)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三)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四)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没有违反对甲方已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

(五)给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协助,以完成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所需的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变更。

第三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二)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第四条 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一)转让价格:

甲方将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元(大写:           ,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二)价款支付: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须自《成交通知书出具之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第五条 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一)转让标的以现场现状移交;

(二)自乙方将转让价款全部汇入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指定账户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地产过户、交接手续。

第六条 转让税费的承担

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实现的,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

2、另一方有其它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违约行为。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因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一)如因甲方责任,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协助乙方办理完成相关房地产变更手续的,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最后的期限次日起按累计已付款金额每日     (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至产权变更手续完成之日止。若甲方在三个月仍未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违约金   万元。

(二)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按逾期金额每日     (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若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内仍未按照合同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    万元。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种方式解决。

1.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并报合肥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贰,丰乐镇政府备案一份

 

 方(签章):                   方(签章):

   址: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