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 | 黄山市徽州区浪漫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交易监督部门 | (交易监督部门)黄山徽州浪漫红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纪律监督委员会 联系方式:13905595012 | ||||||
转让标的情况 | |||||||
位置 | 层数 |
建筑面积(㎡)
| 评估价值(万元) | 转让底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
徽州区呈坎镇老梁上1幢 | 1-2层 | 155.25 | 198.72 | 688 | 68 | ||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黄山江南新科苑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新科苑评报字(2022)第158号《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1987200元。 | |||||||
价款支付 |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 ||||||
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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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条件 | |||||||
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二手房过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委托方、受让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 3.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交接等手续。 4.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一致,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委托方有权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不含交易服务费)。 5.转让资产为房产的: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己方是否符合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政策规定(如限购政策、二手房转让的相关税费政策等),如受让方因此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转让标的过户手续的,视为受让方违约,委托方有权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不含交易服务费)。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不动产(房产、土地、在建工程等):受让方按照成交价款的0.5%的标准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
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韩学庆,联系电话:18955955399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邢工,联系电话:0551-63353673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A2座一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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