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6日新媒体专电(记者林远周相吉)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为了规范和促进农村土地产权流转交易,政府拟出台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文件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起草,或将于本月底前公布。据了解,这是全国层面上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指导性文件,将对市场形式、规模、布局、品种以及市场功能作出明确规定。
多位专家告诉记者,现在全国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普遍面临三大挑战,也是此次将要发布的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首先是交易机构定位模糊。在四川广安华蓥市,随着土地确权颁证的进行,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的建立也提上了议事日程。该市农业局副局长王燕飞说,根据他的考察,农村产权交易机构设立在哪个部门,四川省各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思考和探索。“有的在国土部门,有的在农业部门,还有的单独设立部门。”王燕飞说。
不仅是主管部门不统一,据一位不愿意具名的专家表示,现在全国的农村产权机构有的是企业性质,按照公司机制运行,有的是事业单位,市场定位也不统一。
其次是法律制度障碍依旧突出。据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集体产权是否必须进场规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的合法性、二次流转、长久不变等都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土地承包法》、《担保法》和《物权法》等法律的限制性条款都制约了农村产权的流动。此外,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相互冲突的现象,如四荒地和林权的承包期远高于《合同法》对租赁合同期限的规定等。
最后是配套政策尚不完善。陈建华表示,全国目前还未出台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相关文件,缺少宏观指导和配套政策,各地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农民和集体资产管理者作为参与农村产权交易的市场主体,通过公开交易保护权益的意识不强,有的集体资产管理者缺乏自我约束和接受监督的意识。
多位专家预计,现在地方上成立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的积极性高涨,随着政府即将出台指导意见明确相关事宜,2015年的土地流转交易会更加顺畅,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来源:松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