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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明光市潘村镇中淮村秸秆打捆机及配套机械租赁

【信息时间: 2022-11-08  阅读次数:

滁州市明光市潘村镇中淮村秸秆打捆机及配套机械租赁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项目名称

滁州市明光市潘村镇中淮村秸秆打捆机及配套机械租赁

项目编号

2022BTWNJ00707

委托方

滁州市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中淮村村民委员会

公告及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2年11月8日9:00始至2022年11月21日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2年11月8日9:00始至2022年11月22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

数量

状况

租期(年)

租金底价(万元/年)

履约保证金(万元)

交易保证金(万元)

硕鑫牌9L-6.5 型轮式搂草机2台、沃得牌WD904-B 型 轮式拖拉机

2台、沃得牌WH2004-1 型轮式拖拉机4台、沃得牌9YGQ-1360A型 圆草捆打捆机4台

共计12台

全新

10

12万元

10

2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每 12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

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并是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与竞价。

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一)在租赁期间,乙方负有对农业机械的管护、维修、保养及运营全部责任,及时办理运营所需的各项手续(费用自理),因手续不齐全,造成不能生产经营和责任赔偿的,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对农业机械的完整及完好性负全责,乙方需按产品质量保养要求对农业机械进行定期保养,甲方参与监督

(二)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对农业机械进行转租、销售、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甲方对运输车所有权的行为。

(三)在租赁期间,乙方要做好安全工作,造成的安全事故以及资产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在租赁期间,乙方在使用农业机械过程中,必须派专业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持证上岗。因乙方操作不当或违规操作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需投保农机保险,保单由甲方留存。

(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交易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一)意向承租人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现金缴款单的形式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明光分所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收款单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光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光支行 ;账号:1313082138000416761)。意向承租人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

(二)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缴纳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明光分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出租人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的。

十一

登记

登记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登记地点:祁仓路98号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登记时应携带: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⑥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⑦承诺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⑤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⑥承诺函(格式附后)。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十二

竞价程序

1)完成现场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已完成登记程序的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电子竞价网站 (网址:http://jingjia.ahggzyjy.com)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竞买人库的意向受让方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受让方,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点击项目标签参与竞价。

3)本项目竞价阶梯1000元或其整数倍。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操作手册-竞买人》。

友情提示:请务必使用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十三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祁仓路98号明光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楼;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流入方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流入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十四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明光市政务中心16楼1627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8020091。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五

其他说明

(一)意向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在公告发布前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流转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任何要求澄清公告的意向方,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http://www.ahaee.com/),该公告内容为流转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方具有约束力。意向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意向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六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许洁,联系电话:18110797357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郁工 联系电话:0550-2263011(滁州市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

技术支持

4009980000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明光分所

                          

 

 

 

 

 

 

 

 

 

 

附件1:

网络竞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2、网络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凡参与竞价的意向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具体流程如下:

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3)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优先权是指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公告约定,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的权利],可通过行使优先权将当前最高报价确认为自己的最新报价,使自己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电子竞价系统界面的报价历史中最高报价将变为优先权人的报价,优先权人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此时其他意向方的前次报价自动失效,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报价。没有更高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如优先权人未及时行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优先权。优先权人一旦行使优先权,不得撤回。

4)设置多级优先权时,行权级别不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级别高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行权级别相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行权时间在先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

5)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当前最高报价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并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示为准。

5、免责条款

1)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方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遵守《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每个账户仅供一名意向方使用。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系统原因或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或延迟的,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6、异常情况处理

1)竞价系统设置等有误的,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采取中止项目的,中止项目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待影响竞价系统事项消除后,若竞价时间未结束,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在当前最高报价的基础上继续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若竞价时间已经结束,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在当前最高报价的基础上继续竞价、重新组织竞价、发布成交公示或重新公告。

2)若出现本须知第5条第(5)款所述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待影响竞价系统事项消除后,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适时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发布成交公示或重新公告。

7、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住所)的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单位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进行登记、竞价、流转合同的签订,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附件3: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           (竞买人姓名)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进行登记、竞价、流转合同的签订,以本人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竞买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注:竞买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竞买人本单位(本人)账户。

 

 

附件4: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所提交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已于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单位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方公章或自然人签字)。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交易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话:           

        

注:意向方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方本单位、本人账户。

 

附件5: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对流转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流转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项目(项目编号:)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流转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完全知晓并接受流转公告及所附流转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当我方被确认为意向方,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流转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5、我方承诺,已在公告期间与该项目委托方联系,在委托方带领下进行现场踏勘,我方已向其咨询所有项目相关情况,并确认了项目范围、面积、隐蔽工程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并认可本公告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意向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址:       

联系人:            

  话:         

       

 

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  中淮村村民委员会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中淮村三楼会议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设备的情况

1.1清单:硕鑫牌9L-6.5 型轮式搂草机2台、沃得牌WD904-B 型 轮式拖拉机2台、沃得牌WH2004-1 型轮式拖拉机4台、沃得牌9YGQ-1360A型 圆草捆打捆机4台

1.2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设备的用途

2.1租赁设备用于:___秸秆回收打捆__

2.2乙方如不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设备,致使租赁设备受损,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设备受损的费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本合同的租期按照3.2款的规定执行。

3.2租赁期限自_2022___ 日至_2032__ _ 日,共计____天。

3.3承租方需要延长租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日内,与出租方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租金

4.1租金的计算:租金按12万收取(约为机械合同7%,机械合同总价为1686680元

4.2租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

4.3租金的支付时间: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下年度的租金。

第五条 租赁设备的交付及归还

5.1租赁设备的交付时间:__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  

5.2租赁设备的交付地点:___中淮村草场_________

5.3租赁设备的归还时间:___合同期满后的3日内

5.4租赁设备的归还地点:____中淮村草场________

5.5租赁设备交付及归还时须经验收,交付时以乙方为主进行验收,归还时以甲方为主进行验收,同时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第六条 租赁设备的保管、保养和维修

6.1租赁期间租赁设备的保管、保养由乙方负责。

租赁期间,乙方保管保养责任人应对租赁设备妥善保管保养。租赁设备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乙方保管保养不善造成损坏、缺失,由乙方保管保养责任方承担责任。需要赔偿时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 保险

7.1租赁设备在租赁期间的保险事项由乙方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7.2因第三人造成的损害,由受到损失的一方向第三人主张权利,另一方配合。受到损失的一方不得就此向本合同的另一方主张权利。

第八条 出租方及承租方变更

8.1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限期如数收回租赁设备。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的违约责任

9.1.1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租赁设备,应向乙方支付4000/天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租金总额的3%。

9.1.2未按合同约定质量提供租赁设备,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总额3%的违约金。

9.1.3其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

9.2乙方的违约责任

9.2.1不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应向甲方支付4000/天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租金总额的3%。

9.2.2不按合同约定归还租赁设备,应按本合同向甲方支付逾期租金。

9.2.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或将租赁设备变卖、抵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3%的违约金。4000/天,到归还为止。

9.2.4合同期满后乙方需将机器设备原样归还给甲方。

9.2.5如乙方违约,需归还车辆,甲方去拉车的时候,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10.1乙方因实际需要发生变化,可在合同规定的租赁期满前将部分或全部租赁物归还出租人,也可在租赁期满后继续使用,租金根据本合同按实际使用数量和时间据实计算。

10.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租赁物,乙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10.3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向明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