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委托方承诺本次交易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
一 |
项目名称 |
金葡萄科技示范园2015年葡萄销售 |
|
二 |
项目编号 |
2015NBTJ0407 |
|
三 |
委托方 |
合肥金葡萄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四 |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1:1区,品种为夏黑,早中熟,29个大棚,参考产量3万斤,底价12万元;标的2:2区,品种为美人指、红提、夏黑,晚熟、早中熟,26个大棚,参考产量2万斤,底价7万元;标的3:3区,品种为早甜、夏黑、巨峰、黄玫瑰、黄蜜、比昂扣,中熟、早中熟、中晚熟,84个大棚,参考产量8万斤,底价32万元;标的4:4区,品种为醉金香、金手指、红玫瑰、温克、俑优、红富士,中熟、晚熟、中晚熟,96个大棚,参考产量9万斤,底价36万元;标的5:5区,品种为夏黑,早中熟,31个大棚,参考产量3万斤,底价12万元;标的6:6区,品种为摩尔多瓦、早甜、比昂扣,中晚熟、中熟,29个大棚,参考产量2.5万斤,底价9万元;标的7:7区,品种为醉金香、夏黑、黑色甜菜,中熟、早中熟、早熟,24个大棚,参考产量2.5万斤,底价10万元。每个标的竞价保证金均为2万元。代理经营期限:至2015年10月31日止。 |
|
五 |
标的用途要求 |
葡萄销售。 |
|
六 |
对意向方资格的要求 |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
|
七 |
对意向方的特别要求 |
(一)中标后需做好合同期间区域范围内的日常环境、卫生、保洁等工作,并保证园区内葡萄苗木和基础设施完好无损,否则按市场价的3倍赔偿。 (二)中标后合同期内的生产管理和生产安全工作,如发生水灾、火灾、偷盗事件,受让方自行承担损失。 (三)合同期满后,应做好区域内垃圾清理工作,净地交付委托方。 (四)意向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方都视同已确认了标的范围、种类并认可公告内容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
|
八 |
价款与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
代理经营费一次性支付,先支付后使用;履约保证金2万元与代理经营费一并支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受让方责任后,委托方根据对该区域的环境维护程度予以无息退还。 |
|
九 |
中标人 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人。 |
|
十 |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公告期:2015年07月01日 9:00始至2015年07月20日 17:00止 网络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2015年07月01日 9:00起至 2015年07月21日 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
|
十一 |
竞价阶梯 |
标的每轮加价幅度:1000.00元或其整数倍。 |
|
十二 |
项目报名登记、咨询 |
报名时间:公告期内。 |
|
报名登记详见《意向方报名及竞价》 条款规定 |
||
|
联 系 人 钟哲 |
||
|
联系电话 66223761 |
||
|
传 真 66223764 |
||
|
地 址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33室项目拓展部 |
二、金葡萄科技示范园简介
金葡萄科技示范园为合肥金葡萄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园区以葡萄种植为主打品牌,各项配套设施完善,总投资约5000万元。主要是引进培育葡萄优新品种、提升葡萄品质、打响大圩品牌、打造旅游核心,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其中葡萄种植面积为240亩,主要有巨峰、醉金香、金手指、巨玫瑰、俑优等16个葡萄品种。
三、意向方报名及竞价
我中心指定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网站(http://www.hfztb.cn/hfjingjia/)为本次网络竞价平台,依照《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组织竞价。
1、竞价保证金的支付及处置
(1)意向方须于本公告期截止前向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收款单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合肥包河支行;账号:3401040160000042276),并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8号财务窗口换取保证金往来结算收据。
(2)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缴纳竞价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
(3)合同生效后,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2、报名登记
已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意向方须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联系人、联系地址信息详见项目概况:
(1)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保证金往来结算收据;
④承诺函、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
(2)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保证金往来结算收据;
④承诺函、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
3、参与竞价程序
(1)完成现场报名的意向方,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意向方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网站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合肥招投标中心竞价库的意向方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方,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中选中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参与竞价。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四、交易服务费
根据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按成交价款一次性向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资产总额 |
收费标准 |
|
100万元及以下 |
5000元 |
|
100万元—500万元 |
5‰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七月一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金葡萄科技示范园2015年葡萄销售代理权竞价项目(项目编号:2015NBTJ0407)以本单位名义办理意向方报名登记、竞价、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2: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为金葡萄科技示范园2015年葡萄销售代理权竞价项目(项目编号:2015NBTJ0407)所提交的竞价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已于 年 月 日汇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往来结算收据。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价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方(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上述账户信息须填写意向方本单位或本人账户资料。
附件3:
承 诺 函
致: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对贵方《金葡萄科技示范园2015年葡萄销售代理权竞价项目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表示完全认同,遵照公告及竞价文件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承诺无违规经营不良信用记录。
2、我方确认并承诺,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公告及附件,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完全同意公告及附件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确认并承诺,完全接受公告及所附合同的全部条款,并保证自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否则贵中心有权扣除我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4、我方确认并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书面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5、我方已对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并完全清楚标的范围、种类、要求等。
意向方(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4:
金葡萄科技示范园2015年葡萄销售
代理协议
甲方:合肥金葡萄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制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代理经营的相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履行:
一、代理经营期限:至2015年10月31日止,履约保证金为2万元。
二、代理经营方式及代理费用:
1、代理费用:
乙方向甲方上缴代理经营费 元。
2、代理期限内,乙方代理的所有标的范围内葡萄销售均以乙方名义签署,税收由乙方承担。
3、付款方式:代理经营费一次性支付,先支付后使用;履约保证金2万元与代理经营费一并支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受让方责任后,委托方根据对该区域的环境维护程度予以无息退还。。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 区(标的 )葡萄销售交由乙方代理。
2、在经营过程中,甲方需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关系协调便利和宣传方面的配合。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帐户一次性支付代理经营费及履约保证金。
2、乙方需做好合同期间区域范围内的日常环境、卫生、保洁等工作,并保证园区内葡萄苗木和基础设施完好无损,否则按市场价的3倍赔偿。
3、合同期内的生产管理和生产安全工作,如发生水灾、火灾、偷盗事件,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4、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做好区域内垃圾清理工作,净地交付委托方。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自行承担违法经营的所有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行政处罚、邢事赔偿等等。
2、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合同,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并以2万元金额做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3、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件、政府行为等,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免责。
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经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后生效。
甲方:合肥金葡萄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