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承诺本次流转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
| 一 | 项目名称 | 天长市杨村镇桥南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天铜路边12亩林权转让 | ||||||
| 二 | 项目编号 | 2017NTCJ0094 | ||||||
| 三 | 委托方 | 天长市杨村镇桥南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 | ||||||
|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