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出租人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一 |
项目名称 |
杨庙镇云峰村范棚成片林苗木转让 |
二 |
项目编号 |
2014NCCJ0041 |
三 |
出让人 |
长丰县杨庙镇人民政府 |
四 |
标的基本情况 |
位于杨庙镇云峰村范棚村民组,现保存苗木约6017棵,其中①女贞(米径约5CM,约3910棵);②桂花(苗高约1.2M,冠径约30-40CM,约811棵);③法梧(米径约4.8CM,约727棵);④垂柳(米径约3.5-5CM,约569棵)。具体以现状为准。 |
五 |
标的用途要求 |
见须知 |
六 |
对意向方资格的要求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事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七 |
对意向方的特别要求 |
见须知 |
八 |
价款与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
见须知 |
九 |
承租人 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按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
十 |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公告期:2014年11月26日 8:00始至2014年12月15日 17:30止 网络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2014年11月26日 8:00起至 2014年12月16日 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
十一 |
竞价阶梯 |
标的每轮加价幅度:500元或其整数倍。 |
十二 |
项目报名登记、咨询 |
报名时间:公告期内。 |
报名登记详见《意向方报名及竞价》 条款规定 |
||
联 系 人 许工 |
||
联系电话 0551-62720126 |
||
传 真 0551-66396137 |
||
地 址 |
受委托,本中心将对杨庙镇云峰村范棚成片林苗木进行公开竞价转让。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方:长丰县杨庙镇人民政府
(二)标的情况:位于杨庙镇云峰村范棚村民组,现保存苗木约6017棵,其中①女贞(米径约5CM,约3910棵);②桂花(苗高约1.2M,冠径约30-40CM,约811棵);③法梧(米径约4.8CM,约727棵);④垂柳(米径约3.5-5CM,约569棵)。具体以现状为准。
保留价为24.6万元,保留价不含土地租金,低于保留价不成交。
1、受让方享有苗木所有权及苗木所占土地的使用权。苗木所占土地总面积约为168.508亩,所有人为杨庙镇云峰村村委会。土地流转合同租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土地租金从2015年1月1日起到2025年8月31日止(2014年度土地租金已由杨庙镇政府支付),土地租金每年600元/亩,受让方须在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下一年的土地租金。杨庙镇政府协助受让方与云峰村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2、受让方在移植或采伐苗木前须履行报批手续。在不影响整体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的前提下,每年移植或采伐量应不超过30%,鼓励和提倡采取抽行、抽稀等方式。移植或采伐后,应及时补植。林区道路长廊苗木不允许移植或采伐。租赁到期,如政策允许,云峰村村委会愿意继续流转该土地,按照规定进行交易,受让方享有优先租赁权。政策不允许且云峰村该土地不再流转,受让人须在合同期满日前将全部苗木移植或采伐完净地移交,或受让方与云峰村村委会协商解决。
3、租赁期内,受让方不享有任何政策性奖补。
二、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已经长丰县杨庙镇人民政府研究决议同意进行 处置。
三、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事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时间前现场踏勘标的,全面了解标的物相关情况。本标的物以现状移交,本中心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联系电话:13485601009(朱主任)。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2014年11月26日8:00~2014年12月15日17:30;
网络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2014年11月26日8:00始至2014年12月16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六、受让方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按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七、竞价阶梯
标的每轮加价幅度:500元或其整数倍。
八、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及竞价
我中心指定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网(http://www.hfztb.cn/hfjj/)为本次网络竞价平台,依照《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组织竞价。
(一)交易保证金的支付及处置
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提交交易保证金,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24000元。
缴纳方式为:现金缴款单、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等。如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现金缴款单、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报名时须提交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或等效件;如为银行汇票的,须提交原件。用现金缴款单或银行汇票方式的,应将原件交至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成交后,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款可转为成交款,未成交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二)报名登记
已缴纳交易保证金并确认到账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至长丰县招标投标中心综合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保证金汇款凭证;
(5)承诺书及交易申请书原件。
2.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保证金汇款凭证;
(3)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承诺书及交易申请书原件。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
(三)参与竞价程序
(1)完成现场报名的竞买人,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网站修改初始密码。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受让方,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中选中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参与竞价。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四)联系方式:
(1)南部: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侧约100米)
联系人:周工
咨询电话:0551-66396135、62720129
(2)县城:水湖镇长丰路92号新华书店四楼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551-66660198、62720112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长丰分所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