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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亚父街道裕溪河畔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公共用房租赁答疑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 2017-10-12  阅读次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巢湖市亚父街道裕溪河畔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公共用房租赁

原项目编号:2017NMCJ0099

原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巢湖市亚父街道裕溪河畔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公共用房租赁(二次)变更公告

“巢湖市亚父街道裕溪河畔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公共用房租赁(二次) ”项目(项目编号:2017NMCJ0099 )变更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表格出租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二)裕溪河畔小区16号楼西侧一、二层变更为:(标的二)裕溪河畔小区16号楼侧一、二层

二、原公告表格出租标的基本情况“标的坐落位置:巢湖市裕溪河畔小区12号楼西侧一、二层,16号楼西侧一、二层。(12号楼、16号楼为独立租赁)变更为:标的坐落位置:巢湖市裕溪河畔小区12号楼西侧一、二层,16号楼侧一、二层。(12号楼、16号楼为独立租赁)

三、原公告附件6房屋租赁合同第一条“房屋座落于安徽省巢湖市裕溪河畔小区,标的一位于12号楼西侧一、二层,建筑面积约300m²,标的二位于16号楼西侧一、二层,建筑面积约300m²。房屋建筑总面积约600m²。”更改为“房屋座落于安徽省巢湖市裕溪河畔小区,标的一位于12号楼西侧一、二层,建筑面积约300m²,标的二位于16号楼侧一、二层,建筑面积约300m²。房屋建筑总面积约600m²。”

四、本项目公告期延期至2017年10月23日17:00止,本项目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延期至2017年10月24日10:00止。

 

注:此变更公告视同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附件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