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巢湖市亚父街道裕溪河畔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公共用房租赁
原项目编号:2017NMCJ0099
原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巢湖市亚父街道裕溪河畔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公共用房租赁(二次)变更公告 “巢湖市亚父街道裕溪河畔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公共用房租赁(二次) ”项目(项目编号:2017NMCJ0099 )变更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表格第五项“出租标的基本情况”中“(标的二)裕溪河畔小区16号楼西侧一、二层”变更为:“(标的二)裕溪河畔小区16号楼东侧一、二层”。 二、原公告表格第五项“出租标的基本情况”中“标的坐落位置:巢湖市裕溪河畔小区12号楼西侧一、二层,16号楼西侧一、二层。(12号楼、16号楼为独立租赁)”变更为:“标的坐落位置:巢湖市裕溪河畔小区12号楼西侧一、二层,16号楼东侧一、二层。(12号楼、16号楼为独立租赁)”。 三、原公告附件6房屋租赁合同第一条“房屋座落于安徽省巢湖市裕溪河畔小区,标的一位于12号楼西侧一、二层,建筑面积约300m²,标的二位于16号楼西侧一、二层,建筑面积约300m²。房屋建筑总面积约600m²。”更改为“房屋座落于安徽省巢湖市裕溪河畔小区,标的一位于12号楼西侧一、二层,建筑面积约300m²,标的二位于16号楼东侧一、二层,建筑面积约300m²。房屋建筑总面积约600m²。” 四、本项目公告期延期至2017年10月23日17:00止,本项目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延期至2017年10月24日10:00止。 注:此变更公告视同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附件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