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庄墓、杨湾、徐庙、罗塘四座保庄圩堤顶道路红叶李苗木转让项目公告
一、项目概况
委托方承诺本次交易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一 |
项目名称 |
长丰县庄墓、杨湾、徐庙、罗塘四座保庄圩堤顶道路红叶李苗木转让项目(二次) |
二 |
项目编号 |
2016CFQQ0029 |
三 |
委托方 |
长丰县瓦埠湖圩堤管理所 |
四 |
标的基本情况 |
1、标的物内容: 标的物1:位于杨湾保庄圩余庄段,2005年栽植,约1409棵红叶李,保留价205000元,低于保留价不成交; 标的物2:位于庄墓保庄圩街道段,2005年栽植,约469棵红叶李,保留价188000元,低于保留价不成交。 2、竞价保证金:每个标的2万元。 |
五 |
标的用途要求 |
无 |
六 |
对意向方资格的要求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七 |
对意向方的特别要求 |
1、竞买人应在竞价时间前现场踏勘标的,联系电话:13865986779(杨先生),全面了解标的情况。本项目总价成交,以现状移交。 2、受让方在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将所成交标的物移出现场,否则,由委托方予以清除。 |
八 |
价款与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
受让方须按本须知要求在2017年1月20日前付清成交款、产权交易服务费。如受让方不能按期付清成交款,将取消受让方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有权另行处理标的物并向受让方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 |
九 |
中标人 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本项目无优先权人。 |
十 |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公告期:2016年12月23日 8:00始至2017年01月11日 17:30止 网络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2016年12月23日 8:00起至 2017年01月12日 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
十一 |
竞价阶梯 |
标的每轮加价幅度:500元或其整数倍。 |
十二 |
项目报名登记、咨询 |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3日 8:00始至2017年01月11日 17:30止 |
报名登记详见《意向方报名及竞价》 条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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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周工(南部)、李工(县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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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51-62720129(南部)、0551-62720112(县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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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551-66396137(南部)、0551-66675265(县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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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南部);长丰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县城) |
二、特别说明
意向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并认可使用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三、意向方报名及竞价
我所指定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网站(http://www.hfztb.cn/hfjingjia/)为本次网络竞价平台,依照《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组织竞价。
1、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竞租人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现金缴款单、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等。如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现金缴款单、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报名时须提交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或等效件或原件;如为银行汇票的,须提交原件。用现金缴款单或银行汇票方式的,应将原件交至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
账户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4001465808052500486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合肥双凤支行
2、报名登记
有意向报名的,请于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1)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承诺书及交易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可现场填写);
②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该项资料可不提供);
④保证金交款凭证。
(2)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承诺书及交易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可现场填写);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本人前来办理的,该项资料可不提供);
④保证金交款凭证。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竞买人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或盖章)。
3、参与竞价程序
(1)完成现场报名的意向方为竞买人,由项目负责人将竞买人信息录入系统,竞买人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网站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库的竞买人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竞买人,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中选中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参与竞价。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四、移交 按照公告规定付清款后,领取成交确认书,办理交接手续。
五、竞买人不得有操纵、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其交易保证金按规定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免责条款
(1)竞买人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如因竞买人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应及时修改账号初始密码并对自己的注册帐户信息保密,遵守《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每个注册帐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须知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力求详实,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九、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长丰分所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23日
附件1
意向申请登记表
意向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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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标的 公司股东 |
是□/否□ |
是否标的 公司管理层 |
是□/否□ |
是否标的 原受让人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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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信息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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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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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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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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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与项目 |
项目名称 |
长丰县庄墓、杨湾、徐庙、罗塘四座保庄圩堤顶道路红叶李苗木转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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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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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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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 所提供材料 |
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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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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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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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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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原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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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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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汇款凭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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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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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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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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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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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汇款凭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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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承诺 |
1.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发布的公告,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 2.我方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贵方发布的公告中制定的交易方式和规则,自愿参加本项目竞价。 3.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4.我方保守在交易过程中知悉的项目委托方的商业秘密,未经许可披露或使用所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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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签章 |
年 月 日 |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长丰分所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长丰县庄墓、杨湾、徐庙、罗塘四座保庄圩堤顶道路红叶李苗木转让项目以本单位名义办理竞买人报名登记、竞价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受让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3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长丰分所
本授权书声明: (竞买人姓名)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长丰县庄墓、杨湾、徐庙、罗塘四座保庄圩堤顶道路红叶李苗木转让项目以本人名义办理竞买人报名登记、竞价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竞买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附件4:
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流程介绍
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自2013年10月启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竞买人现场报名--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录入竞买人信息--竞买人首次登陆竞价系统修改密码(竞买人)--竞买人进入竞价系统竞价(竞买人)
电子竞价登录网址:http://www.hfztb.cn/hfjingjia/
操作界面说明
竞买人操作流程
首次登陆修改密码
项目负责人添加竞买人后,竞买人可以登陆竞价系统,输入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初始密码11111,弹出修改密码界面进行修改密码。
竞买人首次向项目负责人申请竞价,获得账号密码后必须立刻登陆修改密码,否则引起账号被他人使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已经加入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库的竞买人可凭之前账号密码登陆。
进入竞价列表
登陆后弹出“风险告知书”,阅读告知书同意后勾选并点击“同意”进入项目选择界面。
项目选择界面可查看竞买人已报名未开始、进行中及已结束的项目,选择未开始或进行中您要竞价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进行竞价。
如未找到您要竞价的项目,确认自己已报名的情况下联系项目负责人查看是否已将您添加进项目。
开始竞价
竞价界面分为“标的概要”、“报价区”、“信息区”和“数据区”
标的概要区
主要显示标的信息、当前状态等信息
右上角有“竞买人编号”和“页面刷新”、“安全退出”按钮,竞买人报价时竞价页面自动刷新,竞买人也可以点击“页面刷新”手动刷新。下方如当前最高报价人是您则红字提示“您是当前最高报价人”,大字显示“当前价格”,“竞价状态”及环节结束时间。
2.报价区
显示报价阶梯,报价金额不可手填只能点阶梯递增,竞价时间以右下角“竞价标准时间”为准。有优先权的竞买人可以点击“行使优先权”,行使优先权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同一报价只能行使一次优先权,行使过一次优先权后其他竞买人只能加价。
竞价开始后可以通过点击竞价阶梯加价,再点“我要报价”,弹出大写金额确认后报价。
3.信息区
信息区发布特殊情况下,项目负责人发布的信息,竞价过程中请注意关注。
4.数据区
数据区显示最高10次报价和总报价次数,他人报价黑字显示,自己的报价黄字显示并有标记。
(四)竞价结束
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当前最高报价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结束 后您可以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
如在使用过程中有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0551-62692122/62692083)。
附件5:
长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 。(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 元/亩,(或实物 公斤/亩),合计 元(或实物 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甲方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乙方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七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县农业主管部门、县农交分所、乡镇农村产权窗口各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另一份送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备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双方因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县农村产权交易仲裁委,或市仲裁委申请仲裁,也可向长丰县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转让方(章): 受让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见证人: 联系电话:
见证人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