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委托方承诺本次交易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一 |
项目名称 |
长丰县永丰水库一帕萨特车辆转让 |
二 |
项目编号 |
2015NCTJ0491 |
三 |
委托方 |
长丰县永丰水库管理局 |
四 |
标的基本情况 |
国产黑色帕萨特轿车,车牌号:皖A9S101,车辆出厂日期2004年2月,车辆型号:SVW7183FJI,发动机号AWL566064,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LSVCD49F342258522,均未变动。现已行驶约42万公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齐全,机动车行驶证有效期至2015年3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至2015年3月21日。车辆在运行期间无违章记录,成交后原标的物能够合法办理过户手续。 保留价为10000元。 |
五 |
标的用途要求 |
无 |
六 |
对意向方资格的要求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七 |
对意向方的特别要求 |
自行踏勘,联系电话:13855158679(高主任)。 |
八 |
价款与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
见须知 |
九 |
中标人 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按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
十 |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公告期:2015年07月29日 8:00始至2015年08月06日 18:00止 网络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2015年07月29日 8:00起至 2015年08月07日 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
十一 |
竞价阶梯 |
标的每轮加价幅度:100元或其整数倍。 |
十二 |
项目报名登记、咨询 |
报名时间:公告期内。 |
报名登记详见《意向方报名及竞价》 条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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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许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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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6272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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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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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长丰县永丰水库车辆转让项目
网络动态报价须知
各竞买人:
一、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本须知,凡参与本项目竞价的竞买人均视同已仔细阅读并理解了须知全部内容,同意其中各项约定和要求,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本须知仅对本次竞买有效。
三、标的物情况
1、委托方:长丰县永丰水库管理局;
2、标的物情况:
国产黑色帕萨特轿车,车牌号:皖A9S101,车辆出厂日期2004年2月,车辆型号:SVW7183FJI,发动机号AWL566064,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LSVCD49F342258522,均未变动。现已行驶约42万公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齐全,机动车行驶证有效期至2015年3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至2015年3月21日。车辆在运行期间无违章记录,成交后原标的物能够合法办理过户手续。
保留价为10000元,低于保留价不成交。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竞买人须在报名前提交竞价保证金。
本项目保证金金额5000元。
缴纳方式为:现金缴款单、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等。如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现金缴款单、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报名时须提交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或等效件;如为银行汇票的,须提交原件。用现金缴款单或银行汇票方式的,应将原件交至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成交后,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款可转为成交款,未成交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账户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86001040009535
开 户 行:农行长丰县支行
六、全面了解标的物相关情况。本标的物以现状移交,本中心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七、交易方式
本次竞价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人。2015年7月29日8:00始至2015年8月7日10:00止为网络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竞价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竞买人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现有最高有效报价。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标的每轮加价幅度:100元或其整数倍。限时报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受让候选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受让候选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报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八、清算及移交 受让方须按本须知要求在2015年8月12日前付清成交款、产权交易服务费。如受让方不能按期付清成交款,将取消受让方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有权另行处理标的物并向受让方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
付清款后,领取成交确认书,提取标的物。买受人应自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自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委托人负责协助出具相关手续和资料,过户中涉及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现场验收标的物无异议并在物品移交单签字后,则视为标的物交付完毕。自交付之时起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若标的物自身遭受损害及/或因标的物给任何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若委托方先行承担的,有权向买受人全额追偿。
九、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承担交易服务费。
账户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86001040009535
开 户 行:农行长丰县支行
十、竞买人不得有操纵、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其竞价保证金按规定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一、免责条款
(1)竞买人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如因竞买人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应及时修改账号初始密码并对自己的注册帐户信息保密,遵守《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每个注册帐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本须知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力求详实,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四、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丰县永丰水库管理局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7月29日
附件1:
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一、 流程介绍
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自2013年10月启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竞买人现场报名--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录入竞买人信息--竞买人首次登陆竞价系统修改密码(竞买人)--竞买人进入竞价系统竞价(竞买人)
电子竞价登录网址:http://www.hfztb.cn/hfjingjia/
二、 操作界面说明
竞买人操作流程
(一) 首次登陆修改密码
项目负责人添加竞买人后,竞买人可以登陆竞价系统,输入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初始密码11111,弹出修改密码界面进行修改密码。
竞买人首次向项目负责人申请竞价,获得账号密码后必须立刻登陆修改密码,否则引起账号被他人使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已经加入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库的竞买人可凭之前账号密码登陆。
(二) 进入竞价列表
登陆后弹出“风险告知书”,阅读告知书同意后勾选并点击“同意”进入项目选择界面。
项目选择界面可查看竞买人已报名未开始、进行中及已结束的项目,选择未开始或进行中您要竞价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进行竞价。
如未找到您要竞价的项目,确认自己已报名的情况下联系项目负责人查看是否已将您添加进项目。
(三) 开始竞价
竞价界面分为“标的概要”、“报价区”、“信息区”和“数据区”
1. 标的概要区
主要显示标的信息、当前状态等信息
右上角有“竞买人编号”和“页面刷新”、“安全退出”按钮,竞买人报价时竞价页面自动刷新,竞买人也可以点击“页面刷新”手动刷新。下方如当前最高报价人是您则红字提示“您是当前最高报价人”,大字显示“当前价格”,“竞价状态”及环节结束时间。
2.报价区
显示报价阶梯,报价金额不可手填只能点阶梯递增,竞价时间以右下角“竞价标准时间”为准。有优先权的竞买人可以点击“行使优先权”,行使优先权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同一报价只能行使一次优先权,行使过一次优先权后其他竞买人只能加价。
竞价开始后可以通过点击竞价阶梯加价,再点“我要报价”,弹出大写金额确认后报价。
3.信息区
信息区发布特殊情况下,项目负责人发布的信息,竞价过程中请注意关注。
4.数据区
数据区显示最高10次报价和总报价次数,他人报价黑字显示,自己的报价黄字显示并有标记。
(四)竞价结束
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当前最高报价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结束 后您可以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
如在使用过程中有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0551-62692122/62692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