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双墩镇海宝村瓦岗组约10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竞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委托方承诺本次交易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一 |
项目名称 |
长丰县双墩镇海宝村瓦岗组约10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
二 |
项目编号 |
2016CFQQ0032 |
三 |
委托方 |
长丰县双墩镇海宝村村民委员会 |
四 |
标的基本情况 |
1.标的内容:位于双墩镇海宝村瓦岗组,耕地面积约105亩(具体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东至吴塘路,南至瓦岗村民组居房,西至叶大郢水库面,北至下塘镇长岗村大塘头。租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 |
五 |
标的用途要求 |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土地使用性质; 2、耕地。 |
六 |
对意向方资格的要求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七 |
对意向方的特别要求 |
自行踏勘,联系电话:13966795477(杜先生)。 |
八 |
价款与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
租金按年交纳,先交后租。履约保证金为2万元,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交纳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
九 |
中标人 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本项目无优先权人。 |
十 |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公告期:2017年1月6日 8:00始至2017年1月19日 17:30止 网络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2017年1月6日 8:00起至 2017年1月20日 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
十一 |
竞价阶梯 |
标的每轮加价幅度:1元或其整数倍。 |
十二 |
项目报名登记、咨询 |
报名时间:2017年1月6日 8:00始至2017年1月19日 17:30止 |
报名登记详见《意向方报名及竞价》 条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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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周工(南部)、李工(县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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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51-62720129(南部)、0551-62720112(县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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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551-66396137(南部)、0551-66675265(县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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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南部);长丰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县城) |
二、特别说明
(一)意向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使用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中标金额。
(三)承租方使用租赁土地必须符合土地用途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土地并导致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出租合同》。
三、意向方报名及竞价
我所指定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网站(http://www.hfztb.cn/hfjingjia/)为本次网络竞价平台,依照《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组织竞价。
1、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竞租人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现金缴款单、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等。如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现金缴款单、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报名时须提交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或等效件或原件;如为银行汇票的,须提交原件。用现金缴款单或银行汇票方式的,应将原件交至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
账户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4001465808052500486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合肥双凤支行
2、报名登记
有意向报名的,请于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1)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承诺书及交易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可现场填写);
②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该项资料可不提供);
④保证金交款凭证。
(2)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承诺书及交易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可现场填写);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本人前来办理的,该项资料可不提供);
④保证金交款凭证。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竞买人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或盖章)。
3、参与竞价程序
(1)完成现场报名的意向方为竞买人,由项目负责人将竞买人信息录入系统,竞买人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网站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库的竞买人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竞买人,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中选中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参与竞价。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四、移交 领取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双方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附件5),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办理移交手续。标的以现状移交,本中心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竞买人不得有操纵、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其交易保证金按规定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免责条款
(1)竞买人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如因竞买人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应及时修改账号初始密码并对自己的注册帐户信息保密,遵守《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每个注册帐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须知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力求详实,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九、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长丰分所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月6日
附件1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长丰分所:
本意向受让方提出申请,意向受让长丰县双墩镇海宝村瓦岗组约10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请予审核。本意向受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受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受让申请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3、本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符合农村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受让方条件的规定。
4、无论采用何种交易方式,我方将诚信参与竞争,否则所交保证金转作违约金,作为对转出方及你所的违约赔偿,不予退还。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意向受让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产权交易申请书
标的名称:长丰县双墩镇海宝村瓦岗组约10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申请人(签名、盖章):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重要提示 1、意向受让方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安徽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则。 2、意向受让方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本申请书内容及有关说明和注解。 3、意向受让方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行使所享有的权利并履行应承担的义务。 4、意向受让方申请受让本项目,应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并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取得相应批准。 5、意向受让方应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6、受让申请书中“意向受让报价”构成要约报价。如果本项目进入竞价程序,意向受让方应保证竞价报价不会低于“意向受让报价”,否则构成违约。 |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申请书》主要内容填写说明:
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
1、主要填写“意向受让方”的相关信息和联系方式。“意向受让方”指对本所交易项目提出申请的受让意愿人,包括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应注明身份证号码。
2、“受让意向描述”的内容主要包括受让动机和发展计划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如系联合受让,请各成员分别填写该表;并请提供联合收购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成员的受让比例及牵头人,并由牵头人负责办理具体事宜;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受让,也不得同时成为其它联合受让的成员。
其他:
1、本申请书各类资金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2、表中选择项请在□内打“√”。
3、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应当打印或用黑色水笔、黑色碳素钢笔填写,务请如实、准确填写,字迹清楚,涂改无效。
4、本说明未能解释的栏目,如有疑义,请与县农交所联系,最终解释权归省农交所。
南部: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侧约100米)
联系人:周工
咨询电话:0551-62720129
县城:长丰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县城南一环与吴山南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551-66660198、62720112
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登记确认表
意向受让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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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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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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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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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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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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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基本情况 |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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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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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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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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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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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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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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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基本情况 |
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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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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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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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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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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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行使优先权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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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资金来源 |
自有 % 融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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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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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出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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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后是否有融资需求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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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意向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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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长丰分所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长丰县双墩镇海宝村瓦岗组约10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以本单位名义办理竞买人报名登记、竞价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受让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3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长丰分所
本授权书声明: (竞买人姓名)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长丰县双墩镇海宝村瓦岗组约10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以本人名义办理竞买人报名登记、竞价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竞买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附件4:
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流程介绍
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自2013年10月启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竞买人现场报名--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录入竞买人信息--竞买人首次登陆竞价系统修改密码(竞买人)--竞买人进入竞价系统竞价(竞买人)
电子竞价登录网址:http://www.hfztb.cn/hfjingjia/
操作界面说明
竞买人操作流程
首次登陆修改密码
项目负责人添加竞买人后,竞买人可以登陆竞价系统,输入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初始密码11111,弹出修改密码界面进行修改密码。
竞买人首次向项目负责人申请竞价,获得账号密码后必须立刻登陆修改密码,否则引起账号被他人使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已经加入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库的竞买人可凭之前账号密码登陆。
进入竞价列表
登陆后弹出“风险告知书”,阅读告知书同意后勾选并点击“同意”进入项目选择界面。
项目选择界面可查看竞买人已报名未开始、进行中及已结束的项目,选择未开始或进行中您要竞价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进行竞价。
如未找到您要竞价的项目,确认自己已报名的情况下联系项目负责人查看是否已将您添加进项目。
开始竞价
竞价界面分为“标的概要”、“报价区”、“信息区”和“数据区”
标的概要区
主要显示标的信息、当前状态等信息
右上角有“竞买人编号”和“页面刷新”、“安全退出”按钮,竞买人报价时竞价页面自动刷新,竞买人也可以点击“页面刷新”手动刷新。下方如当前最高报价人是您则红字提示“您是当前最高报价人”,大字显示“当前价格”,“竞价状态”及环节结束时间。
2.报价区
显示报价阶梯,报价金额不可手填只能点阶梯递增,竞价时间以右下角“竞价标准时间”为准。有优先权的竞买人可以点击“行使优先权”,行使优先权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同一报价只能行使一次优先权,行使过一次优先权后其他竞买人只能加价。
竞价开始后可以通过点击竞价阶梯加价,再点“我要报价”,弹出大写金额确认后报价。
3.信息区
信息区发布特殊情况下,项目负责人发布的信息,竞价过程中请注意关注。
4.数据区
数据区显示最高10次报价和总报价次数,他人报价黑字显示,自己的报价黄字显示并有标记。
(四)竞价结束
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当前最高报价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结束 后您可以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
如在使用过程中有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0551-62692122/62692083)。
附件5:
长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 。(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 元/亩,(或实物 公斤/亩),合计 元(或实物 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甲方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乙方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七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县农业主管部门、县农交分所、乡镇农村产权窗口各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另一份送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备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双方因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县农村产权交易仲裁委,或市仲裁委申请仲裁,也可向长丰县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转让方(章): 受让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见证人: 联系电话:
见证人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