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出租人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一 |
项目名称 |
长丰县陶楼乡观美社区约375亩土地经营权出租 |
二 |
项目编号 |
2014NCCJ0030 |
三 |
出让人 |
长丰县陶楼乡观美社居委 |
四 |
标的基本情况 |
位于陶楼乡观美社区,耕地面积约375亩(具体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东至:谷堆组,南至:大郢组,西至:西棚组,北至:谷堆砂石路。 |
五 |
标的用途要求 |
土地用途:苗木发展。 |
六 |
对意向方资格的要求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七 |
对意向方的特别要求 |
无 |
八 |
价款与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
见须知 |
九 |
承租人 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按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
十 |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公告期:2014年11月20日 8:00始至2014年11月26日 17:30止 网络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2014年11月20日 8:00起至 2014年11月27日 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
十一 |
竞价阶梯 |
标的每轮加价幅度:1元或其整数倍。 |
十二 |
项目报名登记、咨询 |
报名时间:公告期内。 |
报名登记详见《意向方报名及竞价》 条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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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许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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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551-6272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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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551-66396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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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受委托,本中心将对长丰县陶楼乡观美社区约375亩土地经营权出租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委托方:长丰县陶楼乡观美社居委
(二)标的物情况:位于陶楼乡观美社区,耕地面积约375亩(具体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东至:谷堆组,南至:大郢组,西至:西棚组,北至:谷堆砂石路。土地用途:苗木发展。租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租金底价:600元/亩/年,低于租金底价不成交。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时间前现场踏勘标的,全面了解标的物相关情况。本标的物以现状移交,本中心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联系电话:13856020686(刘主任)。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2014年11月20日8:00~2014年11月26日17:30;
网络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2014年11月20日8:00始至2014年11月27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五、受让方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按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六、竞价阶梯
标的每轮加价幅度:1元或其整数倍。每加价1元即租期内每年每亩租金加价1元。
七、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及竞价
我中心指定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网(http://www.hfztb.cn/hfjj/)为本次网络竞价平台,依照《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组织竞价。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至长丰县招投标中心综合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承诺书及交易申请书原件。
2.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承诺书及交易申请书原件。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
(二)参与竞价程序
(1)完成现场报名的意向受让方,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网站修改初始密码。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受让方,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中选中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参与竞价。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三)联系方式:
(1)南部: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侧约100米)
联系人:周工
咨询电话:0551-66396135、62720129
(2)县城:水湖镇长丰路92号新华书店四楼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551-66660198、62720112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长丰分所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