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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庄墓镇刘浅社区约2400亩土地经营权出租项目竞价公告

【信息时间: 2014-11-03  阅读次数:

一、项目概况

出租人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项目名称

长丰县庄墓镇刘浅社区约2400亩土地经营权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

2014NCCJ0005

出让人

长丰县庄墓镇刘浅社区居民委员会

标的基本情况

位于庄墓镇李庄村,耕地面积约2000亩(具体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东至:马桥,南至:张圩村,西至:杨湾村,北至:庄墓河。

标的用途要求

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

对意向方资格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意向方的特别要求

价款与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见须知

承租人

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按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公告及

竞价期限

公告期:2014年11月03日 8:00始至2014年11月07日 17:30

网络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2014年11月03日 8:00起至 2014年11月10日 10:00,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十一

竞价阶梯

标的每轮加价幅度:10或其整数倍。

十二

项目报名登记、咨询

报名时间:公告期内。

报名登记详见《意向方报名及竞价》 条款规定

联 系 人 许工

联系电话 0551-62720126

传 真

地 址

二、特别说明

三、意向方报名及竞价

我中心指定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网站(http://www.hfztb.cn/hfjj/)为本次网络竞价平台,依照《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组织竞价。

 

1、报名登记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至长丰县招投标中心综合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承诺书及交易申请书原件。

2.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承诺书及交易申请书原件。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

3、参与竞价程序

1)完成现场报名的意向方为竞买人,由项目负责人将竞买人信息录入系统,竞买人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网站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合肥招投标中心竞价库的竞买人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竞买人,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中选中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参与竞价。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四、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承担产权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交易服务费 500 元整。交易不成功的,委托方承担交易成本费,成本费从成交款扣除。

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