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巢湖市烔炀镇唐嘴村民委员会8栋民房租赁
原项目编号:2018NMCJ0082
原公告日期:2018年04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巢湖市烔炀镇唐嘴村民委员会8栋民房租赁项目澄清公告 各意向承租人: 现将项目公告中“十三、资格审查材料与报价单的数量、签署、封装与送达”修改如下: 十三 资格审查材料与报价单的数量、签署、封装与送达 一、资格审查材料 (一)数量:意向受让方须提交一式三份资格审查材料,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二)签署:资格审查材料的正本和副本须由意向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每份资格审查材料的封面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三)封装:意向受让方须将所提交的三份资格审查材料装在一个密封包中,包装上须标注“某项目资格审查材料”字样(格式见附件),同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清楚标明意向受让方的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及联系方式(格式参考附件)。注:资格审查材料中不得含报价。 二、资格审查材料的送达 (一)送达时间:北京时间 2018年5月3日9:00--9:30(以本项目资格审查材料接收地点悬挂的电子显示屏显示时间为准),提前、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收。 (二)送达地点: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巢湖市太湖山路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一楼开标一室; 注: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巢湖分所 2018年4月12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