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滨湖桂园3号商办楼1-5层租赁
原项目编号:2019NBCJ0516
原公告日期:2019年11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滨湖桂园3号商办楼1-5层租赁项目变更公告 合肥市滨湖桂园3号商办楼1-5层租赁项目(项目编号:2019NBCJ0516 )变更公告如下: 原公告“五、出租标的基本情况”中“承租人不得违反文明创建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产生烟尘、噪声、刺激性气味等污染的经营项目,不得从事餐饮、汽配维修、汽车喷漆、机械加工、废旧物资回收、游戏电玩、网吧等经营,室内不得使用经营明火、不得经营或存放化工类产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行业,如因承租人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现变更为“承租人不得违反文明创建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产生烟尘、噪声、刺激性气味等污染的经营项目,不得从事汽配维修、汽车喷漆、机械加工、废旧物资回收等经营,室内不得使用经营明火、不得经营或存放化工类产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行业,如因承租人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公告期“2019年11月12日9:00始至2019年12月2日17:00止。”变更为“2019年11月12日9:00始至2019年12月25日17:00止。” 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19年11月12日9:00始至2019年12月3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变更为“2019年11月12日9:00始至2019年12月26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话:0551-66223760 传真:0551-66223764 2019年12月2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