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杨村镇小关社区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九联圩外站向东69棵杨树转让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流转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
一 |
项目名称 |
天长市杨村镇小关社区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九联圩外站向东69棵杨树转让 |
|||||
二 |
项目编号 |
2019NTCJ0132 |
|||||
三 |
委托方 |
天长市杨村镇小关社区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