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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信息时间: 2017-09-28  阅读次数:

近期,由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草拟并由霍山县人民政府审议颁布的《霍山县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和《霍山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正式印发,为安徽省农村产权交易所霍山分所的建设与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方案》规定,霍山分所依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运行机制,接受县公管局监督管理和省农交所的业务指导;依托乡镇农经站、农技综合服务站等建立乡镇服务站,明确专人负责交易项目的申报、审核、把关工作。

《办法》对霍山分所的业务开展做出具体规定,指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可以采取协议、招标、拍卖、竞价等方式,也可以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要求农村集体产权以及村级集体组织受委托组织对外交易的,都应进入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霍山分所公开交易。

此外,两项制度对扶贫项目作出特别规定,明确扶贫项目优先原则,建立专门的扶贫绿色通道,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资产及资源流转交易采取优先办理、简化手续,真正做到致力精准扶贫,必将加快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助力霍山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