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砀山县曹庄镇梨园新村扶贫工厂
租赁公告
项目名称 |
宿州市砀山县曹庄镇梨园新村扶贫工厂租赁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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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3BTWNJ0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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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宿州市砀山县曹庄镇梨园新村村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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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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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监督部门 |
砀山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57-2273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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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3年6月7日9:00始至2023年6月27日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3年6月7日9:00始至2023年6月28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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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标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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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 |
所在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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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曹庄镇梨园新村扶贫工厂 |
第一层,共一层 |
钢结构 |
约980 |
1 |
3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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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权属情况:正在办理产权证明,租赁房屋无权属纠纷,出租人将提供该处房屋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2、该房屋经镇组织及上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施工合同等相关规范要求。 3、该房屋水电情况:已分户,能使用(产生的水电气费由承租人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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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要求 |
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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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1.租金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 2.履约保证金为前六个月租金之和,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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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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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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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租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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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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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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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1、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2、本项目有优先权人,同等价格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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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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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 |
登记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登记地点:宿州市砀山县桃源居南门办公大楼17层1701室。 登记时应携带: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 ⑥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⑦承诺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 ⑤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⑥承诺函(格式附后)。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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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交纳 |
(一)意向承租人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砀山分所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 (二)下列交款账户二选一即可: 1、户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保证金计息子户;开户行:杭州银行合肥包河支行;账号:3401040160000042276000000 2、户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账号:76700188000047826 (意向承租人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 (三)合同签订生效后,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砀山分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转至出租人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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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竞价 |
(1)完成现场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已完成登记程序的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电子竞价网站 (网址:http://jingjia.ahggzyjy.com)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竞买人库的意向受让方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受让方,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点击项目标签参与竞价。 (3)本项目竞价阶梯500元每年或其整数倍。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农交所竞买人竞价须知》。 友情提示:请务必使用IE10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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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交易保证金交纳及登记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砀山分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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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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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砀山分所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砀山县桃源居南门办公大楼17层1701室;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事业法人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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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砀山分所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曹庄镇梨园新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15155797370。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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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收取 |
服务费由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砀山分中心统一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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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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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砀山县分所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出租人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砀山分所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砀山分所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砀山分所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砀山分所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ahaee.com/、http://ggzyjy.ahsz.gov.cn),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砀山分所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砀山分所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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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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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5155797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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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董贺,联系电话:0557-2250800;(详细地址:砀山县桃源居南门办公大楼17层17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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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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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砀山分所。 |
图一:标的所在位置(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本公告标的的位置图已经以附件形式上传,请意向承租人自行查阅公告中相关附件。图片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意向承租人实地踏勘为准。
图二:标的外观/内景(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本公告标的的位置图已经以附件形式上传,请意向承租人自行查阅公告中相关附件。图片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意向承租人实地踏勘为准。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砀山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