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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纪委举办“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培训班

【信息时间: 2017-11-24  阅读次数:

为深入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村级事务管理和村务监督工作,促进村级权力规范运行,着力提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巢湖市纪委1121举办为期两天的全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培训班。全市17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财政所所长、代账员191村(社区)书记或主任具体负责“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负责人450余人参加培训。 

巢湖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和市公管局部门的业务骨干精心准备,为参训人员集中授课。培训内容包括:农村“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实践与思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农村产权交易实务操作、如何做好村(居)资金及财务管理和新形势下基层干部的新要求等,内容丰富,专业性强,切实把“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结合新形势下工作实际讲清楚、讲明白,让培训人员听懂、领会、落实。

最后,巢湖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李顶龙强调:十九大报告要求全面增强执政本领,既要有本领恐慌的意识,又要有时不待我、只争朝夕的奋斗精神。在学中做,在做中学,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干部队伍。具体做到:一要认真学,增强学习的针对性。这次培训班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涉及“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多个部门业务骨干授课,精心准备了理论知识和经典案例。要用心悟,提高学习的主动性。通过学习,要对自己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方法进行自我剖析,检查自己的业务是否需要完善,工作方法是否得到改进,监督能力是否增强。三要踏实干,提高学习的有效性。培训结束意味着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要认真对照培训的内容,对前一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顾,找准哪些工作方面不足,哪项业务不精细,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高能力,改进工作,努力提高“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水平。四要多思考,提高学习的前瞻性。各乡镇街道要结合“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培训与基层“小微权力”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多思考、善谋划,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情况,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对村级组织的权力进行梳理,对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进行归纳,厘清基层干部权力边界,使基层干部的权力始终处于条条框框的制约之中,减少用权随意性和失范性,真正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